自11月上旬起,珙县环保局共出动执法人员60余人次对全县48家非煤矿山开采企业开展环保专项执法检查,今年共处罚涉及非煤矿山企业8家次,处罚金额50余万元。 一是全面清查摸底。重点清查非煤矿山开采企业是否执行“环评”及“三同时”制度,开采范围和生产工艺是否与环评内容一致、污染物防治设施是否正常运转、污染物防治措施是否落实执行到位、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有无群众投诉及其它环境违法行为,全面掌握企业的环境信息,建立完善非煤矿山企业档案。 二是集中整顿治理。环境监察人员严格按照执法程序,对非煤矿山企业开展现场检查,对部分存在问题的企业下达环境现场检查文书,要求其补全相关环保手续,加强环境日常管理,完善并维护好污染治理设施等。对发现的环境问题及违法行为,加大查处整改力度,严格落实整改措施,集中力量进行限期督办,确保矿山开采行业环境安全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重点对环保审批手续不全及整治不到位的要严肃查处,经多次督促、查处,仍不整改的要依法实施关闭。 三是强化日常监管。加大对非煤矿山企业的常态化监管力度,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批复要求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批小建大、批建不符、废石堆场变化或开采过程造成重大生态破坏等不符合环评及批复要求的环境违法行为。力争通过这次专项行动,使全县各非煤矿山企业生产现场“脏、乱、差”现象得到改善,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提升。 (黄倩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