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珙县公安局办结一起兄弟俩人合谋策划的“仙人跳”敲诈勒索案,犯罪嫌疑人庞某某、庞某、汪某某(女)、王某某(女)分别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九个月、七个月、七个月。 2016年10月的一天,受害人杨某在家闲暇时,通过微信“摇一摇”认识一位照片上看上去年轻貌美女子“雨儿”,并在随后的聊天过程中对“雨儿”心生爱意,2016年11月2日,杨某与“雨儿”约定在巡场某宾馆见面,见到 “雨儿”的一瞬间,杨某觉得幸福来得太突然,没加思索地进入该宾馆的某房间。殊不知,他已掉入他人编织的圈套里。正当杨某哼着幸福的小曲在卫生间洗澡时,被突然冲进来的庞某某等人拉出卫生间,并被拍下裸照。庞某告诉杨某, “雨儿”是自己的兄弟媳妇,必须给出一个说法,不然就将其裸照上网,对于有家室的杨某怕意十足,更不敢对外声张,一番讨价还价之后,杨某支付了6000元“赔偿费”才得以离开。 本以为此事就此了结。不料,两天后在街上买东西的杨某,再次遇到庞某,庞某再次以之前的裸照相威胁对其实施敲诈。万般无奈之下,杨某这才选择了报警。随后,涉案嫌疑人庞某某、庞某、“雨儿”汪某某、王某某悉数落网,他们共同交代了由庞某某、庞某两兄弟合谋策划的“仙人跳”敲诈勒索行为。 (杨兴贵 龙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