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兴文县司法局局长熊伟带队到大河苗族乡验收大河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验收工作由大河苗族乡纪委书记周宏陪同。首先熊伟一行到已经修建完成的办公室进行验收,然后指出要求统一设计司法所外形,制作悬挂司法所及人民调委会标牌、司法行政徽章;统一内部功能布局,同时要有司法所工作员办公室、法律服务办公室、社区矫正办公室、人民调解庭,配齐办公设备及标识标牌;统一将工作职责、人员分工、工作流程等告知事项上墙。最后,熊伟就大河司法所的近期工作及验收情况与周宏做了交流。 (曾海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