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关于启用单点测速设备和电子警察设备的通告
宜公交通【2017】04号
为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同时有效遏制超速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宜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拟启用一批电子警察和单点测速设备。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后正式启用。现将相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单点测速设备设置地点:江安县
1、江阳路1KM+301M(长江大桥北桥头,事故多发点),单点测速,限速值40公里/小时;
2、江阳路2KM+400M(江阳路张家湾),单点测速,限速值60公里/小时;
3、江阳路0KM+500m(长江大桥中段,桥面狭窄,大型货运车辆通行量大),单点测速,限速值40公里/小时;
4、308省道104km+800m(竹林湾附近),单点测速,限速值60公里/小时;
5、309省道198km+950m(古高路),单点测速,限速值70公里/小时;
6、096县道12KM+200M(马普利制衣厂附近),单点测速,限速值50公里/小时。
二、电子警察设备设置地点:江安县
1、江安镇南屏大道与夕佳大道交叉路口;
2、江安镇南屏大道与建设路交叉路口;
3、江安镇南屏大道与南外街交叉路口;
4、江安镇南屏大道与学府大道交叉路口;
5、江安镇剧专大道与南正街交叉路口;
6、江安镇竹都大道与学府大道交叉路。
7、江安镇竹都大道夕佳大道交叉路口
8、江安镇江阳路4KM+200m天竹路口
9、308省道122KM+900环城路路口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行车。
宜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7年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