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下午,兴文县法院执行庭工作人员前往兴文县工业园区某物流公司现场,为温某某等10名农民工发放工资共计102610元。收到工资的民工纷纷表示,法院办事效率真高,拖欠了将近两年的工资,申请执行后仅几天时间就拿到手了。 除了温某某这样今年拿到了工资的民工外,共有76名民工也陆陆续续拿到了物流公司拖欠多年的工资。申请执行人古某某、唐某某、刘某某、董某某四人从2014年9月9日到被执行人宜宾某物流公司务工,到2015年2月14日,四人应得工资81445元,被告发放26065元后,还欠55380元工资迟迟未支付。几经多番努力,兴文法院终于为他们讨回了拖欠多年的工资,通过转款发放的形式,将工资发到了申请人手里。 截止2017年1月23日,执行人员陆陆续续通过现场发放以及转款等多种方式,将拖欠多年的607092元工资发放到了76名农民工手上。该拖欠工资系列案件的执行,充分体现了我院执行庭干警司法为民的情怀,扎实肯干的工作作风,以及公正高效、文明廉洁的法律素养。不仅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农民工的权益,而且收到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张冥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