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职能参照市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2014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介绍。 二、部门概况 市委政法委属于行政管理机构,定编人员29人,实有人数23人,退休人员9人。我委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是市本级全额拨款预算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4年市委政法委收入决算总额为746.1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677.2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68.82万元。收入决算总额较2013年增加182.08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等人员经费上涨所致,综治经费人均0.1元变为人均0.2元。 2014年市委政法委支出决算总额为680.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72.37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0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71.53万元,医疗卫生14.9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2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66.03万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3年增加90.05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等支出额度增大。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市委政法委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省行政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政法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政法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罗列类级全部功能分类)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72.3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工作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 (二)公共安全支出100.0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维稳、综治工作正常运行。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5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机关缴纳社保、临聘人员五险等支出。 (四)医疗卫生支出14.96万元,主要用于政法委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21.21万元,用于政法委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