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安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查处两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法人员王某(男、43岁,江安县井口镇人)、万某(男,32岁,江安县迎安镇人)受到处罚。 经查:交管大队执勤民警最近在江安长江桥收费站例行检查时,分别查获驾驶员王某、万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交管部门分别对驾驶人王某、万某开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予以记12分、罚款1900元的行政处罚。 (李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