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即日起,宜宾市公安局将在每个季度第三个月11日到15日派专人到省公安厅制证中心(成都市武侯区双丰西路16号)设点为宜宾籍外出务工人员办理二代证。 一、换证满足条件 申领:首次申领身份证的,包括年满16周岁应当申领及未满16周岁可以自愿申领的,前提是在市级人口信息系统中有本人照片; 换领:有效期满换证、损坏换证、项目变更换证以及自愿更换身份证的; 补领:丢失补领的; 二、应带资料 1.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申领人必须持户口簿和身份证明材料(贴有申请人照片的有效证件)亲自到场,并核对人口信息系统中人像信息; 2.换领居民身份证的,须交验居民户口簿和本人原居民身份证,领证时,须交回本人原身份证。 3.丢失补领居民身份证的,应持本人户口簿亲自到场,并对人口信息系统中的人像信息进行核对,核对无误方可办理; 4.未满16周岁公民申领居民身份证时,由监护人代为申领,代为申领监护人应出具“身份证证明材料”,未成年人应亲自到场。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身份证明材料”内容须具备下列情形之一: (1)原居民身份证、驾驶证、护照、毕业证、结婚证等带有申请人照片的证件原件; (2)贴有申请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加盖印章的村(居)委会或单位、学校证明。 2.未满16周岁公民申领居民身份证的,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