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兴文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召开,兴文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罗轶作法院工作报告。兴文县委书记张健对县法院报告作出重要批示:“从全市法院绩效考核结果可以欣喜看到2017年县法院的工作有了更新进步,更好成绩。望2018年继续努力,保持好的状态和成效,可以与普法工作深化结合起来,在源头上减少案件数量,更公平更有效率更高质量判决每一个案件”。 2017年,兴文县人民法院依法履职,在刑事审判、民商事审判、行政审判、执行工作上取得新进展,同时该院创新举、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绿色兴文建设,保障重点项目建设,推进脱贫攻坚工作,落实便民利民举措,致力诚信兴文建设。兴文县人民法院还深化改革、创新机制,人员分类管理全面完成,司法责任制有效落实,新型办案机制逐步健全,法官职业保障制度不断完善。 截至2017年11月30日,兴文县人民法院荣获集体表彰21项,个人荣获表彰25项。 张健的重要批示表明县委对县法院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充分肯定,是对法院干警的极大鼓舞和鞭策。该院表示将认真贯彻张健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工作服务大局,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为兴文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优质司法服务。 (罗微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