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翠屏区东城街道的凌某从东街某楼下经过时,被楼上掉下的瓷砖砸中头部。凌某当场流血不止,引来了周围群众的驻足观看,在群众的的帮助下,通知了该房屋的物业管理人员。物业管理人员立即联系了该产业所在公司。工作人员了解清楚情况之后,马上向上级领导请示。根据上级领导的指示,物业公司工作人员送凌某到宜宾市某医院治疗。处理完凌某伤口之后,在医生的建议下也进行了一系列检查,最后凌某在家属的陪同下回家休养。凌某的子女留下来和物业公司协商。 凌某的儿女觉得物业公司没有做好事前干预工作,造成自己母亲这么大年纪还受这样的意外之苦,要求物业公司除了赔偿医药费,还要赔偿老人的营养费,精神损失费等费用共计3000元。物业公司认为自己虽然有过错,但是派出了工作人员及时处理现场,及时带凌某去医院就医,并且垫付了所有治疗费检查费,态度积极主动,不应该承担多余的费用。双方僵持不下,不欢而散。 第二日,凌某的儿女找到社区,要求社区进行调解,要求物业公司赔偿母亲医药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等费用共计3000元。经调委会调解,物业公司赔偿凌某医药费和营养费共计1000元,并保证如果之后老人有任何后遗症,只要出具医院证明以及费用清单,物业公司一定负责到底,绝不推诿。凌某以及子女也认可物业公司的做法,并要求物业公司将达成的协议白纸黑字写下来,东街社区调委会做一个见证。 (王桥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