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宁县一男子为了防身和打鸟玩,将一把射钉枪改装成可以击发子弹的火药枪,却未料到刚改装完不久就被警察查获。长宁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非法制造枪支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苏某。 吸毒人员苏某为了防身和打鸟玩,在长宁县长宁镇一五金店购买了一把射钉枪。后苏某利用砂轮机对射钉枪套筒进行改装,并为该射钉枪焊接了枪管,改装的枪支可以击发火药子弹。10月24日,苏某将射钉枪改装成功。当天下午,警察从苏某住处将该改装后的射钉枪查获。11月2日,经宜宾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苏某持有的改装后的射钉枪具备枪支基本结构,以火药为动力,利用管状器具发射金属弹丸或其他物质,弹丸枪口比动能e0=139.61J/cm2,该改装后的射钉枪属于枪支。 根据刑法及相关规定,苏某将射钉枪改装成火药枪的行为涉嫌非法制造枪支罪。苏某系吸毒人员,曾因吸食毒品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具有社会危险性。因此,长宁县人民检察院对其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龙章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