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案件中,被执行人张某某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南溪区法院对其处以司法拘留15日。 沈某甲、刘某某、沈某乙、沈某丙与张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一案中,沈某甲与刘某某之子沈某丁及其儿媳徐某某均在事故中不幸死亡,留下一子沈某乙、一女沈某丙均尚年幼。在法院判决生效后,张某某未在判决规定期间履行赔偿义务,沈某甲与刘某某年事已高,且无固定经济来源,生活困难,遂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执行局受理后,迅速查控了张某某的财产信息,并及时予以扣划、查封。执行法官多次找到张某某,反复对其做思想工作,督促其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但张某某百般推脱,甚至和法院玩起“躲猫猫”,以期能敷衍塞责。为有效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针对张某某拒不履行的行为,执行法官依法对其处以司法拘留15日。 今年以来,南溪区人民法院在加大执行力度的同时,深入开展专项执行活动,将449名“老赖”纳入黑名单,司法拘留9人,处以罚款2人,移送公安机关侦查1人,多层次、全方位打击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行为,最大限度挤压“老赖”生存空间,努力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唐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