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丢人了,法官,我愿意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请求你不要把我纳入黑名单。”近日,兴文县人民法院通过电视台、微信媒体平台曝光老赖,顺利执结一起合同纠纷案件。 魏某某、卢某与龙某某因合同纠纷一案起诉到法院,兴文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被告龙某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支付原告魏某某、卢某欠款15万元。法院判决生效后,龙某某一直下落不明,魏某某在没有龙某某联系方式和地址的情况下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龙某某拒不与执行法官见面,电话关机。针对龙某某刻意赖账行为,法院将其通过电视台、报纸、网站、LED显示屏、微博、微信等载体向社会公开曝光。两天后,该名被告主动给法院联系,表示愿意履行还款义务,请求法院将其从“老赖”名单中撤除。 兴文县人民法院将穷尽执行措施,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切实实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陈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