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不过是隐瞒了部分财产,为什么要拘留我?”当宣布被拘留的时刻,被执行人曾某某怎么也想不通,竟然是一个小小的“报告财产令”让他有了“拘留所十三日游”的特殊待遇。 在执行案件中,“报告财产令”是一种法律文书,也是一种强有力的执行手段。人民法院通过发送“报告财产令”责令被执行人如实申报其收到执行通知书一年至当前发生的财产变动情况,包括现金、动产、不动产以及债权、股权、基金等财产性权利。被执行人拒绝报告、虚假报告或者无故逾期报告,法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法律规定的相关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报告财产令”的使用,有利于对被执行人形成强大压力,督促其尽快履行债务,有力打击规避执行等行为。 2017年,宜宾县人民法院面临“一至二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验收。为此,该院着眼于细节,狠抓基础工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执行力度,工作有了大的突破。该院加大执行力度的措施之一就是对不重视或者刻意违反“报告财产令”的被执行人依法进行严惩。今年以来,该院至少对5名具有不报告财产、虚假报告财产且情节严重的被执行人采取了罚款或者拘留的措施。经过惩戒,被执行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有的及时履行了义务,有的与申请人达成了和解协议。案件办理达到了预期的效果,维护了司法权威,同时获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叶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