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兴文县司法局太平司法所成功化解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谢某系太平镇川农村村民,两年前谢某在帮本镇村民李某搭建活动台时不慎摔伤,导致腰椎骨折,当时李某替谢某支付了约5万元的医疗费用。今年,谢某需要做腰椎修复手术,于是又找到李某,要求其支付医疗费,可李某以他已改行做生意,并且生意不景气为由,拒绝支付相关医疗费。 于是,谢某找到太平司法所申请调解,司法所工作人员在接受申请后立即主动介入、展开调查。经过调查,调解员发现李某一方面是因为经济困难,另一方面也是害怕谢某以腰椎问题为借口一直找他要钱,所以不愿支付相关医疗费用;而谢某又迫切希望做修复手术,早日恢复到正常的生活。司法所工作人员充分了解情况后,组织双方当事人对该起纠纷进行了调解。一方面向双方当事人宣传有关人身损害的法律法规及赔偿标准,劝说李某体谅伤者的身体病情及家庭经济等因素,积极赔偿谢某;另一方面努力劝导双方当事人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进行协商,开导谢某要依法依理提出合理的赔偿要求,不能漫天要价。 经过司法所工作员的耐心教育和引导,情绪激动的双方都体会到了对方的难处,最终双方达成了和解、签订了协议。至此,这起长达两年多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得以成功化解。 (罗作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