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中国共产党宜宾市代表会议闭幕。大会选举产生了包括宜宾市法律援助中心张芙蓉在内的31位同志,作为宜宾市出席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的代表。作为宜宾政法战线唯一荣膺此项荣誉的张芙蓉,对自己的当选感到十分激动,她说:“是党和人民培养了我,我将以此为动力,在有限的生命里、在平凡的法律援助岗位上,用自已的法律知识来帮助困难群众,维护一方和谐稳定。” 张芙蓉现任宜宾市法律援助中心援助律师,多年来她顽强地与病魔作斗争,克服家庭多重困难,始终坚守工作岗位,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兢兢业业,无私奉献。从2006年查出癌症的11年间,张芙蓉为困难群众无偿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169件,接待来电来访5322人次,免费代写法律文书数千份,参与处理重大矛盾纠纷、信访案件329件。 张芙蓉的事迹受到群众的交口称赞,因工作成绩突出,她先后荣获“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四川省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称号,2015年4月28日,在党中央、国务院举行的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暨表彰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大会上,张芙蓉作为“全国先进工作者”受到了习近平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接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