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县一男子张某某,因患股骨头坏死在地摊上买药治疗,吃后自我感觉良好,遂将剩下的药品拿到长宁县城摆摊贩卖。近日,张某某被长宁县检察院以销售假药罪提起公诉。
经审查查明,张某某在未取得合法进货手续的情况下,从他处购买来源不明的风湿关节炎胶囊、高效风湿定、复方哮喘根除胶囊、筋骨痛消胶囊、六味地黄丸等药品,拿到长宁县城一闹市街口摆地摊销售。2016年3月18日,长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张某某所摆地摊进行检查时,将上述未销售完的药品依法予以扣押。经宜宾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鉴定,扣押的涉案药品均为假药。
长宁县检察院审查后认为,张某某的行为已涉嫌销售假药罪,遂对其提起了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吕力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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