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屏山法院在县委的领导下,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保障平安屏山建设,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进一步巩固。审结刑事案件179件,判处罪犯230人,同比分别上升3.24%、1.76%。
一、依法打击危害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犯罪。一是严厉惩处危害社会治安犯罪,依法判处在全县有较大影响的黄某违法上访寻衅滋事案,有效遏制了全县范围的违法上访、到省进京非访势头,得到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委书记邱东林肯定批示。二是严厉打击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开展“两抢一盗雷霆行动”,审结抢劫、强奸、盗窃等一系列社会影响恶劣的犯罪案件84件,判处罪犯107人;深入开展禁毒斗争,审结毒品犯罪案件16件,判处罪犯19人,遏制毒品犯罪的高发势头;审结醉酒驾驶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47件,营造安全的公共环境,提升群众安全感。三是妥善审理涉民生案件,审结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药品案件2件,判处罪犯2人,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依法打击危害经济秩序、破坏环境资源和职务犯罪。一是依法惩治经济犯罪,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专项审判”活动,审结非法集资、信用卡诈骗等犯罪案件3件,判处罪犯3人,维护社会经济稳定。二是强化现代环境司法理念,审结滥伐林木、非法采矿、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等破坏环境案件6件,判处罪犯8人,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三是依法惩处职务犯罪,审结郭某受贿,廖某、周某受贿、滥用职权等案件4件,判处5人,促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三、加强司法领域人权保障。一是加强对刑事被害人的人权保护,依法保障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权利,审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9件,同比上升4.15%。二是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具有自首、立功、坦白等情节的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罚,判处管制、宣告缓刑37人。三是加强未成年被告人司法保护、法律援助力度,对5名未成年罪犯指定辩护人。加强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开展“依法惩治校园暴力专项审判”活动,营造良好普法氛围。
(钟敦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