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兴文县公安局破获一起非法持有枪支案,抓获犯罪嫌疑人马某,缴获管制枪支一支。 事发当天,兴文县公安局麒麟派出所民警一行人,按照日常工作安排,前往位于辖区大山深处的双河村走访民情,面对蜿蜒且崎岖的山路两路两轮摩托车是最便捷的交通工具,虽然初冬的寒气已经席卷大地,但职责所在,一行人依然顶风行进在辽阔的山间田野。一转眼已快中午时分,民警来到了双河村一户马姓人家,在大山中这户人家算是不错的,主人也应该很勤奋努力,家中已修起了两层的小楼房,空调的外机也明显的挂在外墙上。 民警在门口吆喝了一声,主人家便很快现身,看见是派出所民警便热情的邀请进屋,民警按照惯例和主人聊了几分钟后,便谈到了修建的房屋,主人客套了几句,民警也顺势的往主人家堂屋旁边的房间扫了几眼,就在民警回眼定神的一瞬间,民警看见堂屋背后漆黑的楼道里似乎有根钢管一类的东西靠在墙上,出于职业的敏感,民警下意识的走向楼道,并打开了楼道的灯光,一根黑色的钢管靠在楼道的转角处,钢管的一头还焊接了一个带手柄的小机器,从外形上民警不难看出,这应该是一把自制的“枪支”。民警随即叫来主人家马某,在事实面前马某主动承认了自己购买零件自制枪械和子弹用于玩乐的犯罪事实。 原来,马某几代人均住在大山之中,所谓靠山吃山,马某父辈就有打猎的习惯,儿时的马某也常跟着父辈一起打猎,后来法律明文禁止使用枪械,山里人们的“火药枪”上交的上交,收缴的收缴,已经没有了。近些年没有再外出打工的马某便四处收集和购置了些零件,自己做了一把,用于闲时上山打猎玩耍,不想被民警在他家抓个正着。 目前,马某已经被依法处理。 (刘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