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宜宾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苏平、研究室工作人员唐集一行到兴文县检察院指导检委会工作,并就该院召开的一起检委会进行旁听点评。会议由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清文主持。 会上,按照检委会会议议程,案件承办人详细汇报了相关案情,明确提出了自己的审查意见及科室讨论意见。随后,该院参会的检委会委员结合案件的事实、证据和法律规定,就涉案的犯罪嫌疑人是否构成共同犯罪、是否应该追诉涉案犯罪嫌疑人容留他人吸毒等问题进行了激烈的讨论。在各检委会委员充分发表意见后,刘清文按照检委会议事规则,宣布了检委会决定。 在充分听取案情汇报和检委会委员们的发言后,苏平和唐集分别对此次检委会进行了点评。唐集认为,兴文县检察院检委会符合《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议事和工作规则》的要求,会前准备工作充分、程序合法规范,体现了较高的议事水平和效率,该院率先在全市检察机关应用检委会议事议案子系统值得肯定,并对今后如何规范应用检委会议事议案子系统提出了自己的建议。苏平对该院检委会委员独自思考、认真履行职责的态度,以及检委办工作规范、有序给予了高度评价,并充分肯定了该院检委会议案议事子系统的率先运行。 最后,刘清文对苏平一行指导检委会工作表示感谢,并表示今后将进一步加强检委会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检委会的议事议案决策作用,并不断规范检委会议事议案子系统,推进检委会工作再上新台阶。 (张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