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屏山法院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到了被执行人何某在支付宝账户的存款,快速地执结了一起涉民生案件。 张某申请执行杨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杨某向法院申报财产时声称没有履行能力。执行人员依照法律规定对杨某银行、房产、车辆、工商等财产进行了调查,并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但据群众提供的线索,杨某基本上都是手机付款。法官根据杨某的收入状况分析,杨某更多使用支付宝或者微信支付,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杨某的支付宝账户进行查询发现,杨某的支付宝账户存款进出频繁。经支付宝公司反馈,杨某在支付宝账户上的余额有2多万元,执行法官依法予以冻结,并通知被执行人杨某到庭。在事实面前杨某主动履行了义务,案件圆满执结。 近年来,随着新兴互联网金融的蓬勃发展,部分“老赖”纷纷利用支付宝这一新兴平台转移存款,躲避执行。 屏山法院与时俱进,借助“总对总”查控系统,以调查被执行人支付宝、财付通等账户平台为常态,针对性地打击这一拒执行为。随着 “总对总”查控平台这一执行利器的运行,对“老赖”的财产实行线上线下查控,让“老赖”所有财产无处遁形。 (吴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