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屏山县公安局破获一起包庇窝藏案,抓获犯罪嫌疑人张某、廖某。 2017年10月,屏山公安刑侦大队通过多方调查、走访掌握了一条重要线索:2016年涉嫌敲诈勒索的犯罪嫌疑人林某正在成都活动,并与其两名老乡张某、廖某有着联系密切,根据这一线索,民警决定立即前往成都展开侦查工作。民警了解到林某与其两位老乡在成都某地上班的消息,决定从张某、廖某着手展开调查。 民警前往张某、廖某工作地,向二人表明身份及来历,并向其说明整个事情的利害关系,希望二人配合公安机关工作,早日将林某捉拿归案。张某、廖某当时向民警表示一定会积极配合民警,如有林某踪迹,定会第一时间通知民警。 做好二人的思想工作后民警悬着的心才放下,心里喜出望外,抓捕林某成功在即,随即展开布控。但是,令民警失望的是:通过连续几天蹲点守候,仍不见林某踪影,这令民警十分疑惑。根据之前掌握的线索得知林某每天都会在民警蹲点地经过,可为何在民警来了之后林某就从未出现过,仿佛人间蒸发了一样。 民警继续经过多方侦查,把重心转移到林某两个老乡身上,来到成都后,民警就见了林某两位老乡告知了情况,民警猜测,很有可能是他两位老乡为了保护林某向其通风报信,帮助他再次逃脱。 抱着这层怀疑,民警再次找到张某、廖某进行询问,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给张某、廖某宣传法律知识,俩人在民警的宣传教育下,迫于公安机关压力,如实供诉了在民警第一次来过之后,因念及兄弟情义,便把这个消息告诉了林某,帮林某逃离民警的抓捕。 根据我国《刑法》第310条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蔽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做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目前,张某、廖某因涉嫌包庇、窝藏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陈沁玫 何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