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兴文县大河司法所对自2010年以来已经解除社区矫正的43名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社区矫正登记补录。 此次补录的信息主要是已经解除社区矫正并纳入安置帮教的人员的基本信息、法律文书、刑罚执行、矫正小组等信息,并且将这些人员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的档案资料扫描上传录进系统。 大河司法所抓住此次社区矫正登记补录的机会,据实完善相关基础数据,准确做到数据真实、完整,大大提高了大河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的信息化管理。 (曾海叶)